為貫徹落實環保政策,讓居民群眾進一步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提高日常生活中的環保意識,近日,昆明洛羊街道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工作。
洛羊食藥所在轄區內開展垃圾分類督導檢查及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要求各餐飲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備,餐廚廢棄物必須與其它生活垃圾分開,單獨收集存放,不得私自交易、隨意傾倒餐廚廢棄物,并建立廢棄物處置臺賬。
截至目前,活動共出動執法人員64人次,檢查餐飲單位500余戶,其中安裝油煙凈化器設備100余戶,已在環保局網上登記備案200余戶。
下一步,將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使用油煙凈化和專用油煙排放通道等環保設施,做到油煙達標排放,不給空氣造成污染;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安排專人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等情況,做到日產日清,并存檔備查,不得把餐廚廢棄物亂扔亂放或直接排入公共空間。
保護環境、節約節能,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此次垃圾分類宣傳和餐廚油煙整治工作的開展,既提高了居民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又有效防止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和餐廚廢棄物污染環境,是廣大居民群眾踐行環保制度,建設美好生活的良好體現。
延伸閱讀
《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為了防治餐飲業造成的環境污染,昆明市近日印發了《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9年6月20日起施行。
《辦法》第八條規定,嚴禁在下列區域或者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等污染的餐飲業項目: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展覽館等的主體建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圍內的船舶、船塢等水上設施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的禁建區。違反該條前三項規定的,將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第四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第九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項目,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在餐館建成并投入經營活動前,登錄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網上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并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投入經營活動前經營者、經營項目、經營面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違反第一項規定,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將責令備案,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虛假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致使備案內容失實的,將被記入其環境信用記錄,向社會公布。
《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嚴禁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違反該條規定的,將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對個人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油煙污染物的,將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洛羊食藥所在轄區內開展垃圾分類督導檢查及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要求各餐飲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備,餐廚廢棄物必須與其它生活垃圾分開,單獨收集存放,不得私自交易、隨意傾倒餐廚廢棄物,并建立廢棄物處置臺賬。
截至目前,活動共出動執法人員64人次,檢查餐飲單位500余戶,其中安裝油煙凈化器設備100余戶,已在環保局網上登記備案200余戶。
下一步,將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使用油煙凈化和專用油煙排放通道等環保設施,做到油煙達標排放,不給空氣造成污染;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安排專人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等情況,做到日產日清,并存檔備查,不得把餐廚廢棄物亂扔亂放或直接排入公共空間。
保護環境、節約節能,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此次垃圾分類宣傳和餐廚油煙整治工作的開展,既提高了居民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又有效防止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和餐廚廢棄物污染環境,是廣大居民群眾踐行環保制度,建設美好生活的良好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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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為了防治餐飲業造成的環境污染,昆明市近日印發了《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9年6月20日起施行。
《辦法》第八條規定,嚴禁在下列區域或者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等污染的餐飲業項目: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展覽館等的主體建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圍內的船舶、船塢等水上設施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的禁建區。違反該條前三項規定的,將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第四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第九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項目,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在餐館建成并投入經營活動前,登錄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網上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并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投入經營活動前經營者、經營項目、經營面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違反第一項規定,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將責令備案,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虛假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致使備案內容失實的,將被記入其環境信用記錄,向社會公布。
《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嚴禁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違反該條規定的,將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對個人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油煙污染物的,將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